项目名称:广东省某俱乐部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性质:新建
政策背景:
本俱乐部是遵照国家对外开放、鼓励企业家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促进企业家参与国际交流研讨,提升企业对外沟通与竞争能力,创造资源共享进而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13号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等12部分36条。
行业准入:
本项目拟成立的俱乐部是赢利性组织,需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并建立相应章程。
土地利用: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租赁,不涉及征地拆迁事项,无需考虑拆迁补偿方案。因此,该土地的建设利用合法合理。
经济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每年预计可实现毛利400余万元。项目单位通过某企业家俱乐部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实现相关业务收入,还可以依托自身在俱乐部行业积累的经验和固有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实现更高的财务收益。因此,本项目具有经济合理性。
社会影响:
通过俱乐部的运营,促进企业家参与国际交流研讨,提升企业对外沟通与竞争能力,创造资源共享进而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广东省某俱乐部项目申请报告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