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省年产20万辆农用超微电动载货汽车项目建议书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省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就我国道路状况、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以及我国能源状况而言,微型车和新能源汽车应当是今后我国汽车产业产品结构发展的必然趋势。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有助于大行业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微型车的比例。同时此类产品热销也将加速中国车企的转型,促使其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力度。
广大农村拥有数量庞大的摩托车与三轮车,是我国最大的汽车潜在市场,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道路的改善,大多数农民已具备购买处于低价位的微、轻型汽车的实力。农村用车不但要求皮实耐用,油耗低,还要能承担很大的负载,满足修理方便的要求。电动农用汽车面向农村,为农业生产服务,其低廉的价格及广泛的适用性将刺激农民购车消费,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消费升级。
项目定位:
本项目产品为农用超威电动载货汽车,采取电-电混合方案的纯电动商务式用车的动力电池技术;无绕组用磁电机发电技术;电动车在行驶中自充电电路控制技术;插轴电机防水; “a”“b”两种电动功能设计;轮毂与电机固定方式。
建设方案:
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农用电动载重0.6t汽车,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将形成20万辆/年的生产能力。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占地面积为200亩(折合33000m3),建筑面积为80930m3。
市场分析:
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中发生的劳动量50%是靠运输完成的。近年来我国农用车产销总量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从下图可以看出,除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农用车产量有所下降以外,其余各年均有所增长。同时,我国农用车市场保有量不断扩大,根据我国公安部交管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低速货车保有量大约在1500万台以上。
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经测算,所得税前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81.15%,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npv为701512.75万元,含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17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3.35年。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67.06%,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npv为510923.11万元,含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40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3.67年。
社会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济效益,有力地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并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经济开发区创造利税,促进当地财政增长,支援当地的建设发展。此外,本项目将解决1500人的就业问题,对促进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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