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云中艺城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背景:
2012年2月,文化部发布《“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其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要高于20%,2015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将创意设计业作为文化系统“十二五”期间要发展的十一个重点行业门类之一,并明确了搞活创意设计市场、培育壮大创意设计类龙头企业、建设创意设计产业孵化器等主要举措,以及保护创意设计知识产权、培养创意设计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手段。
行业准入:
内蒙古地处中国北方草原带,是草原文明的承载地和发祥地,在经历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元、满清及现当代几个时期的发展后,留下了不同民族、不同特色、绚丽多姿的草原文化。近年来,这些丰富多彩的多元民族文化正在通过内蒙古不断发展的文化产业转化成推动经济发展、推介内蒙文化的新力量。
为了扩大草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内蒙古连年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在悉尼歌剧院、维也纳音乐厅、西班牙大教堂、美国肯尼迪艺术中心、英国伦敦卡杜甘音乐厅、法国巴黎卢浮宫留下了内蒙古草原文化的足迹。瑰丽夺目的民族文化品牌已成为内蒙古对外交流的文化名片。特色化的文化产业体系的建设,是内蒙古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基础。
土地利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艺术品展示中心的建设,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艺术品展示中心;第二部分数据存储中心,主要为数据存储服务器的置放,建筑面积为10000m2,拟定初步安置10000台服务器,最终达到30000台规模。
经济影响: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达产年利润总额为20625.54万元,净利润为15469.1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四项财务评价指标均优于行业基准值。
社会影响:
通过这些艺术活动宣传内蒙地区深厚的特色文化,可以使更多的人认识内蒙,了解内蒙。这些即可以促进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内蒙实现其“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目标起到推动作用,也可以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内蒙古云中艺城项目申请报告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