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某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内蒙古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开展旧住宅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不仅可以增加投资、扩大就业、盘活存量土地、改善城市面貌、促进服务业发展,能够以较小投入取得较大成效,使更多的普通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开展旧住宅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设方案:
南湖豪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1252.297m2(约合61.8亩),建筑面积93889m2,拟建设573户住宅,预计入住总人数2500人。
市场分析:
按照乌兰察布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到2017年全市城镇化率要达到50%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6平方米。截止2012年底全市现有成套住房(楼房)面积1992万平方米、195406套,从2013年起,未来5年内共需建设商品住房2250万平方米、22.8万套,平均每年需建设商品住房450万平方米、4.56万套。目前,全市在建住房面积1087万平方米,9.7万套,因此从近期看,商品住房处于供大于求的现状,但从远期看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经济效益:
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7092.79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2年。经测算,所得税前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irr为27.06%,项目的净现值npv为4662.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3.59年(税前,包括建设期)。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19.27%,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npv为2222.92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77年(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报比较协调、合理,所得税前后净现值npv均远大于零,说明该项目收益率超过了该行业应达到的最低收益水平。所得税前后irr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说明该项目的收益是可行的。
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内蒙古某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