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芬兰某公司90%股权及项目运营项目建议书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北京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超细颗粒物(直径小于2.5μm)对人体健康最为有害,而我国工业企业现在使用的除尘设备只对直径在2μm以上的粉尘颗粒除尘效果较好。
项目生产的产品能过滤直径为0.005-0.001μm的粉尘,除尘效果99%,能有效的消除工业作业中的粉尘颗粒,因此项目产品在工业企业使用,不但能在纳米环境下较少职业危害,还能有效的净化我国空气环境。
项目定位:
本项目生产空气净化设备定位在高端产品类别,因此,在此主要针对高端设备应用领域分析。整体来说,空气净化设备应用领域可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工业领域、商业领域和家用领域。
建设方案:
项目占地面积79000平方米,新建厂房、办公楼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正常运营后预计五年共生产空气净化设备约4.137万台。
市场分析:
目前我国高端空气净化设备的总需求量超过140万台,本项目国内空气净化设备年产台数不足4.5万台,不超过市场消费需求的3.5%。
综上所述,随着国内对大气污染以及室内空气环境治理产业将处于快速成长期,预测未来几年内,空气净化设备市场将保持每年28%的复合增长率,由此可以看出空气净化器行业在国内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的总投资额为5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1365万元),项目第一阶段建设期1.5年,第二阶段边生产边建设。
经测算,项目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irr为65.49%,财务净现值npv为67891.00万元,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53.75%,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npv为47158.28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2.62年(不含建设期),动态投资回收期为3.12年(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前、后净现值npv均远大于零,说明该项目财务效益超过了该行业应达到的最低收益水平。内部收益率irr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12%,说明该项目的动态收益是可行的。
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与政治意义,社会效益明显。具体如下:
(1)“北京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芬兰某公司90%股权及项目运营项目”市场前景较好,项目的建成必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北京市当地财政税收的增长做出巨大贡献。
(2)项目的成功运营,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有效增加北京市当地的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社会的稳定做出巨大贡献。
(3)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北京市空气环境,推动“美丽北京”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同时能还能有效促进中欧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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