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某脱硝平板式催化剂生产项目建议书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是国家“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的重点之一。随着2012年1月1日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和火电厂脱销改造电价补贴政策的落实,“十二五”期间国内火电厂脱硝产业将迎来难得的大发展机遇。脱硝催化剂是scr烟气脱硝工程中的最为重要和最为关键的设备,投资脱硝催化剂产业项目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最佳选择。
据分析脱硝催化剂费用在脱硝运营成本中所占比例最高,约占脱硝运营成本的40%,可以说,对脱硝催化剂质量与成本的有效控制是脱硝运营的关键,是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必然选择。公司投资脱硝催化剂产业项目,符合公司脱硝运营的长远发展要求,可使公司获得高品质、低成本脱硝催化剂的稳定供给和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有利于提高脱硝运营专业化水平和降低运营成本。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项目定位:
本项目达产年产品产量规划如下:
平板式脱硝催化剂,年产量10,000m3。
建设方案:
项目将建设厂房6,000平方米。
市场分析:
中国是以煤炭作为主要一次能源生产电能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下表中列出了我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和火电装机容量。从表中可以看到,在2000年,我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19.27gw,其中火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37.546gw,火电机组约占74.4%;在“十五”开始时的2001年,我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38.42gw,其中火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53.14gw,火电机组约占74.8%,到“十五”结束时的2005年,我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08.41gw,其中火电装机容量为384.13gw,“十五”期间我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了169.99gw,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了130.99gw。“十一五”末,我国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突破900gw,火电装机容量突破700gw。预计“十二五”末,我国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将达到1437gw,火电装机容量突破933gw。
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5,165.63万元,建设周期1年,可实现全面运营。所得税后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41年(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后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为1.55年(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89.52%,税后财务净现值npv为21,467.30万元。整个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报比较协调、合理。
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能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为财政增收,符合各方利益要求,从经济效益、就业的角度,本项目的社会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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