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辽宁省新闻中心演播室项目建议书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辽宁省
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既定战略发展的必然需求;
本项目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观众需求的根本保障;
本项目是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向世界呈现大连城市特色的重要手段。
项目建设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
项目建设得到了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
项目配套设施完善,人才队伍齐全;
项目总体建设方案聘请全球知名设计公司设计;
项目灯光设计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建设方案:
新闻中心演播室位于总面积约为1.66万平方米,其中2层各功能区面积7000m2,2.5层各功能区面积2613m2,3层各功能区面积7000m2。项目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本项目规划设计三大功能区域,分别为全媒体新闻中心制播区、全媒体新闻中心功能区和新媒体中心。全媒体新闻制播区,包括主演播区、备播功能区、信源调度中心及编辑制作中心,完成全媒体新闻采编播的全部流程。全媒体新闻中心功能区,是对制播区的功能辅助或补充。新媒体中心主要包括在线互动演播中心、制作中心、新媒体体验展示区、云动传媒办公区和新媒体中心办公区等区域。
经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从财务盈利能力分析看,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四项财务评价指标均优于行业基准值;从敏感性分析看,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从财务角度评价,本项目是可行的。
社会效益:新闻中心演播室工程作为重点工程,一直以来得到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重视和支持,建成后的新闻中心演播室作为大连市的新名片,还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集影视科技文化、娱乐、观光、休闲为一体的高品位场所。对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大连,带动大连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又快又好发展都将具有积极、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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