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某年产100万吨合成氨和175万吨尿素煤制化肥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性质:新建
政策背景:
《氮肥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讨论稿)》
目前,我国氮肥行业一直存在产业布局不合理的状态,《意见》中对于我国氮肥行业的产业发展重新进行调整,对我国氮肥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新疆由于煤资源丰富,近几年也逐渐成为氮肥行业的主要生产基地,《意见》的颁发,宏观的表明了政策的指导方向,规范了地区发展布局,为本项目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合成氨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目前,《合成氨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已经实施,“十二五”期间还将进一步严格要求。同时,“十二五”期间将有近百台加压粉煤气化装置投入运行,这些装置虽然利用了劣质煤,但是在煤炭消耗指标上与以优质无烟块煤为原料的装置相比会有所增加。
本项目生产合成氨过程中,也完全按照标准要求,积极对产品能耗进行限制,降低能源浪费。
行业准入: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提高了我国合成氨行业的准入门槛,要求新建单套合成氨装置产量为30万吨以上,准入条件还从安全、环保、技术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对存量装置提出了能耗要求,如果在限期内生产装置仍未达标,将被要求停产整顿。
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良性的资金链循环。项目完全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达535000万元。经估算,正常年份新增营业税金及附加总计为98975.00万元。项目实施后达产年利润总额为171011.71万元,净利润达114577.84万元。
社会效益:
1、形成产业化,培养人才
该项目符合时代主题,贴合新疆经济发展的脉搏,可以带动产业的经济效益获得巨大提升的同时承担了社会责任,除了有利于该项目形成的产业的发展,又能带动相关产业的效益优化。同时,通过开展该项目,公司可以培养出一批掌握该领域先进技术和经验的专业化人才,对公司以及社会的未来发展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2、增加地方财政,促进就业
该项目可为项目所在地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该项目稳定后,年销售税金及附加98975.00万元,年上缴企业所得税56433.86万元。同时,该项目可有力促进当地就业,项目需要不同技术、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5000余人,大部分员工均主要从当地选择招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的增加,有利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新疆某年产100万吨合成氨和175万吨尿素煤制化肥项目申请报告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