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江省年产30万吨甲醇燃料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性质:新建
政策背景:
我国非常重视甲醇汽油等新能源产业,并为此制订了多项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实施,为本项目依据政策和法律,推进甲醇汽油这种新能源的应用。
(2)“十二五”规划指出:加强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促进交通燃料清洁化替代,降低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着力研发高性能动力电池和储能设施,建立新能源汽车供能装备制造、认证、检测以及配套标准体系。
(3)《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为推进能源的产业化的利用都做出明确规定,解决能源危机迫在眉睫,作为新能源企业,依法阔步进入市场、利用新能源技术、高效低耗新工艺降低成本、促进技术革新。
行业准入:
项目产品是根据醇类和烃类燃料分子结构不同,不易互溶的特性,通过高科技手段复配的通用燃料添加剂(5%),将25%变性甲醇和70%的汽油,通过充分的物理混合和一定时间的乳化过程生产出一种经济型、可再生型、绿色环保型的清洁车用燃料油。该技术发明从根本上解决和克服了甲醇固有的亲水性强,低热值,渗透力强等缺陷。攻克了遇水分层、冷启动难,高温气阻,动力不足,橡胶溶胀、腐蚀性强和油耗高等技术难题。
经济影响:
项目运营后年营业收入24.3亿元,年利润总额为24209.80万元,经测算,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为2090.32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0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25年。
社会影响:
项目的建成必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浙江省当地财政税收的增长做出巨大贡献。
目前,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而推广使用通用清洁燃料,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从源头治理,是减少和控制空气污染的有效措施。本项目生产的甲醇燃料是用于机动车的清洁能源,因此,能够为清洁燃料的推广,满足市场对清洁燃料的需求,进而降低机动车运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完整版附件请点击下载:浙江省年产30万吨甲醇燃料项目申请报告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