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是一种运用多种学科知识是一种的综合经济分析技术,其主要任务是:以市场为前提,以技术为手段,以经济效果为最终目的,对拟建的投资项目,在建设投资前期全面系统的论证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能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对项目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评价。
项目评估是由决策部门组织或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贷款银行(或单位)、有关专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对拟建项目进行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和投资是否可行(包括最佳投资方案的确定是否合理)所做的全面审核和再评价。项目评估作为一种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查和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强调从长远和客观的角度对可行性研究进行论证并作出最后的决策。
项目评估的内容,因项目类型、规模的不同,各有差异,一般包括:项目与企业概况的评估;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评估;项目市场需求分析;项目生产规模的确定;项目建设生产条件评估;项目工程与技术评估。
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共同点
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都是在投资决策前为项目实施所进行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工作,都是前期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准备工作阶段,是关系到项目的生命力及其在未来市场的竞争能力的重要步骤,是决定项目投资成败的重要环节。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一致的。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都是投资项目决策前的技术经济分析,其目的均是为实现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减少投资风险和避免投资决策失误,促使项目投资效益的提高。
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区别
一、为了保证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审查评价活动相对独立,应由不同的机构分别承担这两项工作。在我国,可行性研究通常由项目的投资者或项目的主管部门来主持,投资者既可以独自承担该项工作,也可委托给专业设计或咨询机构进行,受托单位只对项目的投资者负责;项目评估一般由项目投资决策机构或项目贷款决策机构(如贷款银行)主持和负责。主持评估的机构既可自行组织评估,也可委托专门咨询机构进行。
二、可行性研究一般要从企业(微观)角度去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决定项目的取舍,因此它着重于讲求投资项目的微观效益;而国家投资决策部门主持的项目评估,主要从宏观经济和社会的角度去评价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侧重于项目的宏观评价。贷款银行对项目进行的评估,则主要从项目还贷能力的角度,评价项目的融资主体(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及还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