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在中国内地,中国连锁经营的起步应该是皮尔·卡丹专卖店在1984年落户北京。随后连锁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发展迅猛,尤其是以食品、零售、餐饮业等行业最具代表性,如上海“荣华鸡”、“华联”;北京“福兰德”、“家家福”;济南“百亩园”、“统一银座”、“馋面”等。
二、连锁经营的概念及分类
连锁店是指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企业,在总部的领导下,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态。
连锁经营是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经营单位,以同一商标、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共享规模效益,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连锁经营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当前最为常见的一种分类方法是根据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集中程度来划分,包括:直营连锁、自愿连锁、特许连锁。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连锁形式,也是连锁经营的基本形态。它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