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担保机构的业务分类,我国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的业务类型可以分为:体现政府政策意图的政策性担保业务,该类业务往往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主要的资金来源包括了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财政拨付的资金、政府划拨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的国有不动产等;商业性担保业务,包括政策性担保业务之外的其他担保业务。也有人将融资性担保公司分为: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由非政府出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由若干以互助为目的的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的互助性担保机构。
以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分类,主要包括:以担保公司为代表的公司法人;以担保中心为代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担保协会为代表的社团法人;以合伙形式组织的合伙企业法人四类。其中,公司法人形式的担保机构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