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经过就业培训,属所在社区居委(村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不低于30%的自有资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
二、个体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创业项目好,发展前景好的最高可放贷8万元。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1年。按照“先还后续”的原则,符合续贷条件的,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内继续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四、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
1、个人担保。区财政发放工资的公务员可以提供5万元的保证担保,如果年收入的两倍超过5万元的,由所在单位出据证明,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可以提供3万元的保证担保。
2、抵(质)押担保。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个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区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
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准备的资料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准备的资料:(1)贷款申请书;(2)申请人失业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复印件;(3)租房协议;(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5)《南川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查表》;(6)《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书》、担保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7)抵(质)押物证件复印件、委托书;(8)抵(质)押物所有权人、财产共有人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9)人员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