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做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颁布了《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为依据,分为项目名称、投资方情况、必要性分析、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内容、项目合作及资金情况、项目风险分析、其他事项、附件目录等九个部分,就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帮助。该《示范大纲》主要适用于限额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限额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参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方情况
1、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全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状况,主要股东情况;
2、主要投资方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近三年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规模、国内外销售情况,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3、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在国内外投资类似项目简要情况;
4、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包括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情况。
三、必要性分析
1、投资目的:项目相关行业国内外情况,例如产品国内外供求情况及预测、产品进口情况及预测、行业未来发展等。说明项目对各投资方的必要性和意义,包括项目与投资方国内项目的关系、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关系等;
2、社会意义:包括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与我国境外投资战略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的关系等。
四、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五、项目内容
六、项目合作及资金情况
七、项目风险分析
八、其他事项
九、附件目录
1、《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第十七条要求随项目申请报告提供的有关文件;
2、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