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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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应该所具备的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做好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工作,国务院各部门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应抄送本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国家标准局;省、市、自治区的项目计划应抄送本地区的标准化管理机构。以下是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应该所具备的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2、项目的内容与申请理由。说明拟引进的技术名称、内容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投资概要情况;进口设备要说明拟进口的理由,概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主要设备名称、简要规格和数量,以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要情况。

  3、进口国别与厂商。要说明拟探询的国别厂商的全称,包括外文名称。

  4、承办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工厂是新建、改建或扩建,工厂地点及其他基本情况。

  5、产品名称、简要规格与生产能力及其销售方向(国内销售、出口外销)。

  6、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等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如果是矿山、油田等项目,还要说明资源的落实情况。

  7、项目资金的估计与来源:

  (1)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其中包括设备工作阶段的用汇额及用途(均折算为美元、万元计算,使用非美元外汇的要说明折算率)。

  (2)外汇资源的来源(申请国家拨付现汇或延期付款、利用外资贷款、补偿贸易、自筹外汇等)与偿还方式(国家统一偿还,企业自行偿还)。此点也要在资金申请报告中体现。

  (3)国内费用的估计与来源。其中包括基本建设投资。

  8、项目的进度安排。

  9、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

  附件:(1)邀请外国厂商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2)出国考察计划;

  (3)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需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出国考察、培训人员都应努力搜集有关标准资料,回国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包括标准化的内容。带回的标准资料应编出目录清单,送有关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的标准化市场研究单位或情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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