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应符合流域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批,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一、关于工程总体设计
同意《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中总干渠建设规模、调水量的配置原则和xx省供水范围、总干渠等别和级别的划分;同意对xx的分水量;同意总干渠豫冀界设计流量235立方米每秒,冀京界设计流量50立方米每秒.
二、关于供水目标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明确了南水北调工程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农业和生态用水的建设目标,希望在制定工程调度运用方案时具体落实,尤其在南丰北枯的年份,应适当加大调水量,以改善京津华北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和严重恶化的生态环境.
三、关于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投资分摊与水价
原则同意项目编制单位提出的根据分水量与输水距离确定各省的投资分摊计算方法,但总干渠投资分摊计算划段偏粗,下阶段应根据各省市在总干渠上的分水情况,进一步细化总干渠投资分摊.
建设项目应符合《北京市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报告》、相关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相关河流规划或水利工程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才能报批项目建议书.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已得到批复后,才能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