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

 我国项目建议书审批步骤详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中第二条"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审批的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一、项目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二、办理程序

  1、项目建议书:申报→审查→办理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组织评审→修改报告→办理批准文件

  三、申报材料

  (一) 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项目建议书;

  2、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3、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意见;

  4、落实经核定的项目资本金(总投资的20%以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2、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3、规划选址意见书或经批准的规划平面图及技术经济指标;

  4、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5、未确定项目法人的单位须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6、部分项目的地震、交通安全性评价意见;

  7、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的评审意见.

  四、项目建议书审批时限

  14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项目建议书审批不收费

  六、受理部门

  区发改委

  七、联系电话

  有关项目建议书审批也是有范围规划的,申请人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建议书,属于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属于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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