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

 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编制要点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投资意向、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提出的建设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议文件就是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是企业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总体设想。对于非重大项目,也可以不编制项目建议书,但仍需开展可行性研究。

  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1)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设想;(4)项目的进度安排;(5)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6)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等。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应报企业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并视法规要求和具体情况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投资意向与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脱节;项目建议书内容不合规、不完整,项目性质、用途模糊,拟建规模、标准不明确,项目投资估算和进度安排不协调。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应当明确投资分析、编制和评审项目建议书的职责分工。

  第二,企业应当全面了解所处行业和地区的相关政策规定,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建设条件和经济环境变化趋势,客观分析投资机会,确定工程投资意向。

  第三,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规定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格式,明确编制要求;在编制过程中,要对工程质量标准、投资规模和进度计划等进行分析论证,做到协调平衡。

  第四,对于专业性较强和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撰写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五,企业决策机构应当对项目建议书进行集体审议,必要时,可以成立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承担评审任务的专业机构不得参与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第六,根据国家规定应当报批的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必须及时报批并取得有效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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