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

 关于项目建议书资质

  根据我过相关规定,项目建议书应该由政府部门、全国性专业公司以及现有企事业单位或新组成的项目法人提出,如需咨询机构代写则要寻找有编制项目建议书资质的咨询机构合作。

  在跨地区、跨行业的建设项目以及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国内合资建设项目,应由有关部门和地区联合提出。项目建议书需有撰写项目建议书资质机构编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在中外投资者达成意向性协议书后,再根据国内有关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拟建项目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应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有项目建议书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根据现行规定,建设项目是指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组成,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因此,凡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统一核算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应编制统一的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独立核算的各工程项目,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的分期建设工程项目,也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以上都应需要有项目建议书资质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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