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等十二家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发改外资[2012]190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外 交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海 关 总 署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外 汇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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