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交通厅在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召开了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工可研预审专家论证会,会议由省交通厅规划处处长李继锐主持,省交通厅副厅长李伟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交通厅副总工程师刘志明、建设处处长曹继伟、规划处副处长苑立敏、省高速局副局长冯卫东、省高建局副局长张朝旭、省交通厅项目前期办副主任杨小峰、省交通厅造价中心主任韩玫和专家李吉人、孙海洋以及沈阳、鞍山、辽阳市交通局有关领导。
与会领导和专家论证了鞍台高速工可研报告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李伟副厅长做了总结讲话,李伟厅长要求省厅各有关处室和规划设计部门要对项目工可研进行认真修改,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会议决定:
1、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线路走向维持原路由不变,即:起点于达道湾鞍山经济开发区孙家青堆子北,接连通海大道,向西与沈大高速公路形成互通,终点于台安宽邦屯与沈山高速公路形成互通,路线全长58.5公里,其中:鞍山境内35.987公里。
2、根据《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辽交办发【2013】383号)文件精神,鞍台高速公路项目征地动迁费用原则上由鞍山市政府负责。
3、鞍台高速公路穿过台安县工业园区,省交通厅意见项目路由不做调整,同意在台安工业园区设三处通道,解决园区交通通畅问题,台安县应适当调整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4、为降低工程造价,省交通厅决定取消台安县境内的新开河出口或台安西出口其中的一个,具体由鞍山市和台安县研究决定。
5、鞍台高速公路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文件省交通厅近期将送交鞍山市政府,鞍山市交通局应跟踪并请市政府尽快出具承诺意见。
6、为支持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省交通厅同意在沈大高速公路设汤岗子出口,交通厅负责工程建设费用,征地动迁费用和项目前期工作由鞍山市政府负责。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已经启动项目设计工作。
目前,汤岗子新城增设沈大高速公路出口工作比较理想,鞍台高速公路项目征地动迁费问题、台安县境内高速公路出口问题和台安县工业园区规划调整问题正在协调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