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确定了我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时间和年检年审事项。根据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三个结合”的原则,从实现市场主体快速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务院建立负面清单模式的改革要求和我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保留10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涉及子项39项;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许可55项,涉及子项100项。大力压缩企业设立时间,对不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企业设立时间压缩81%;对需要办理登记审批的企业设立时间总体压缩62.3%。大力清理年检年审事项,保留涉及企业年检年审10项、取消58项;保留非企业年检年审8项、取消39项,共计保留年检年审18项、取消97项,精简比例为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