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投资高技术产业项目建议书审批
——高技术产业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
事项名称 |
政府投资高技术产业项目建议书审批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第(四)条:“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第(五)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第7条:“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3、《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第四条:“要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
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鄂发改重点[2009]700号)第二条:“保留省级审批项目目录。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体的项目;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污水、垃圾处理及环保项目;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水利血防、水土保持、分蓄洪区建设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水运港口建设、航道疏浚、机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等”。
5、《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09]886号):“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定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09]1545号) |
申请材料目录 |
一、基本要件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真实性承诺
二、专项要件清单
*1、项目单位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
*2、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
办理期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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