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市计委的免税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研的批复文件
3、进口设备免税申请表
4、进口设备清单
5、合同章程的批复—各市外经贸局(委)文件原件
6、项目可研报告
7、项目合同、章程
8、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9、中外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10、外方资信证明
11、房屋租赁协议
12、出口合同书或者双方采购销售协议(主要指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产品100%出口企业,可以视同鼓励类)
13、*合资意向书
14、*商业登记证
15、*委托书
注:1、2、3、4、6条也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企业进口设备办理免税所需材料;*为特殊情况下需要的材料。所有解释权在省发展改革委。
进口设备免税依据文件
1、辽宁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可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号令)
2、辽宁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可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
3、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发[1997]37号)
4、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6号)
5、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
6、辽宁省计划委员会、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外经贸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关于执行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辽计发[1998]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