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发改委对广西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批复广西国土资源博物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进行了批复,以下是批复原文: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调整批复广西国土资源博物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国土资函〔2013〕1923号)收悉。广西国土资源博物馆项目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降低工程造价,优化使用政府性资金,同意调整广西国土资源博物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从9966.46平方米调整到9987.32平方米,调增2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14.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72.72平方米,包括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管理区、服务配套区等,以及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
调整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原建筑立面采用晶体钢结构外立面、玻璃幕墙,现改为:外墙建筑四面转角及立面局部采用不规则的石材装饰,配以玻璃幕墙。
三、调整后的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与原批复一致,为9958.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从8075.03万元调增到8084.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从1145.78万元调减到1136.46万元,预备费从737.66万元调增到737.67万元。资金来源仍由你厅处置原有资产及自筹解决。
四、项目主要建筑技术指标及环境保护、建筑节能、招标投标等要严格按照原批复意见实施。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