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对温州市发改委报送的《关于审批温瑞塘河瓯海段(三溪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进行了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温州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审批温瑞塘河瓯海段(三溪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温发改农〔2013〕45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温瑞塘河瓯海段(三溪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现就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瓯海三溪片区基本上四面环山,是温州市暴雨中心,且山区面积大,平原地势低,现状防洪排涝能力弱,洪涝灾害频繁。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本项目综合整治半塘河、长浃河、长浃支河、阳桐河、站东河、站西河、仙门河、十八湾河、前后渡河、娄桥河、河庄河等11条河道(河段),整治河道总长24.3公里,护岸长度47.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拓宽、护岸、清淤,并改建跨河桥梁12座,以及拆迁房屋381173㎡等。设计三溪片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干,河道工程等别为ⅰ等,河道护岸工程为3级,相应临时建筑物为4级。护岸形式为上下斜坡式护岸、上斜下直式护岸、生态砼砌块挡墙式护岸、两级挡墙式护岸、老河道区域及临桥梁区域特殊形式护岸等。初步调查项目总占地面积3774亩(包括部分现有河道水面)。
三、按2013年价格水平估算,项目静态总投资25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亿元,征地和环境部分投资17亿元;建设资金由瓯海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下阶段要进一步分析论证工程规模、堤线布置、工程布局和管理保护范围,复核工程防洪排涝标准和工程等别,切实加强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的实物调查,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减少拆迁和征地。要落实项目法人和建设资金,依法办理用地预审、环境评价、项目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政策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请据此开展可行性研究。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