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改委对《关于请求批准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进行了批复,批复原文如下: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检财函〔2014〕42号)收悉。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区工程咨询中心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你局技术业务用房紧缺问题,满足全区日益增长的检验检疫服务工作需要,促进广西外经贸健康发展,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名称由广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调整为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
二、项目建设地址。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核心区(3号路西面、6号路南面)。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49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86平方米,地下车库690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申报、档案、检测、实验等用房建筑面积29951平方米,配套监控、计算机等附属用房和水电消防空调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5044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室、道路、绿化、停车场、供水供电等设施。
主要工程技术方案:该项目主楼为22层,副楼为10层,裙房为2层,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按7度设防进行设计。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副楼及裙房、地下车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地基基础拟采用桩基+筏板形式,副楼地基基础拟采用桩+独立承台+防水板形式,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五、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六、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0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73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88.74万元(包括土地划拨价款4600万元),预备费1241万元。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政府支持及你局自筹事业单位经营性服务收入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