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对青岛市发改委提交的《关于呈报青岛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进行了批复,以下为批复内容: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关于呈报青岛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青发改农经〔2013〕501号)和《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莱西市201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报告》(鲁工咨社字〔2013〕536号)收悉。经与省农业厅、水利厅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区总面积3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涉及院上镇和沽河街道办事处的19个村庄。
(中间略)
四、实施要求
请会同农业、水利部门督促项目县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程设计,尽快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1〕11号)规定,全面实行项目“四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发挥。该项目建设实行季报制,每季度末要将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