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对《关于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刘家矿区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进行了批复,以下是批复原文:
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刘家矿区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鑫泰字〔2013〕77号)和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烟台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刘家矿区采选工程项目的初审意见》(烟发改工高〔2013〕269号)均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你公司在烟台海阳市郭城镇东刘家矿区范围内实施采选工程。
二、设计规模、工艺及产品。新增采矿能力300吨/日,选矿能力450吨/日。采矿采用地下开采工艺,选矿采用重选+浮选工艺。矿山产品为金精矿。
三、主要建设内容。采矿工程:建设风井、盲竖井以及井下开拓、探矿、排水、采切等工程,
(中间略)
五、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环保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矿山建设和生产安全。
六、在工程设计和建设阶段,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内。
七、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