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对省交通运输厅提交的《关于报送莘县至南乐(鲁豫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进行了批复,以下是批复原文。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莘县至南乐(鲁豫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鲁交规划〔2013〕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加快省际间高速运输通道建设,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意建设莘县至南乐(鲁豫界)公路工程。
二、同意项目路线起自莘县北德商高速公路,止于徒骇河东岸,与河南省南林高速公路豫鲁界至南乐段相接。路线全长约18.3公里。
三、同意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四、原则同意环保和节能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批复要求和专业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节能降耗、环境友好。
(中间略)
六、如需对本项目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莘县至南乐(鲁豫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