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对《关于要求审批飞云江治理文成县坦歧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进行了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文成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飞云江治理文成县坦歧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发改〔2014〕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飞云江治理文成县坦歧段项目,现就所报批的可研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是独流入海河流飞云江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将有效地治理文成县珊溪镇境内的飞云江坦歧段,确保两岸防洪堤的安全运行;同时,使河道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改善当地水环境,为全面打造美丽浙南水乡发挥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本工程主要任务以防洪为主,改善环境等综合利用。本工程共治理河道长度1375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飞云江坦岐段左岸施工桥~珊溪桥下游180m段及右岸坦岐桥~珊溪桥下游250m段防洪堤局部破损处进行加固,对河道底高程较高部位及部分滩地、淤积严重段进行清淤和疏浚,修建防洪堤堤脚镇压平台,修建亲水平台。工程堤线沿现状堤线布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7.42~48.49m;堤防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项目没有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
三、文成县珊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项目法人应按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成后移交珊溪镇水利站管理。
四、按2013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本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54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为3503万元,征地和环境部分静态投资为42万元。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外,其余资金由文成县政府筹措。
五、下一阶段应结合河势、地形和水流冲刷等条件进一步优化堤脚防冲设计和堤防断面结构设计,同时根据河流自然特性,有淤清淤,无淤不得填充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疏浚方案,并完善和细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集约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切实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好工程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各项措施;要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良性运行。
请据此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