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水规总院在北京对黄委报送的《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复审。
东平湖蓄滞洪区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黄河唯一的重要蓄滞洪区,位于黄河宽河道向相对窄河道转折处,承担着分滞黄河洪水和蓄滞汶河来水的双重任务,对确保障陶城铺以下365千米黄河河道及河口地区的防洪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东平湖蓄滞洪区存在防洪工程建设不到位,工程体系不完善;安全建设严重滞后,区内居民缺乏安全保障;非工程措施设施落后,老化严重;工程管理设备不足、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致使决策启用蓄滞洪区困难,严重影响蓄滞洪区分洪运用。
为保证东平湖蓄滞洪区得以及时有效运用,保障黄河下游防洪安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和《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委于2011年4月开始组织编制《可研报告》,并于2013年9月上报水利部。2013年11月,水规总院在泰安组织召开会议对《可研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2014年2月17日至19日,水规总院组织对《可研报告》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