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华阳电厂和大唐电厂脱硝改造项目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这两个项目总投资达34085.28万元,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环境效益十分明显。
三门峡华阳电厂和大唐电厂均属于火电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和氮氧化物占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1/8。对两家企业实施脱硝脱硫工程改造,是市环保部门开展大气污染减排的重点工作。近年来,两家企业累计投资5亿余元对原来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3年以来,两家企业按照《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建设3套脱硝设施,对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进行彻底治理,使烟尘排放从原来的50毫克每立方米降到3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从原来的400毫克每立方米降到20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
省环保厅在对两家电厂脱硝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后认为,两家企业建设的3套scr脱硝设施,脱硝技术切实可行,工艺效果符合国家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保要求,准予通过环评审批,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安装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有效治理外排大气中的氮氧化物,减少雾霾天气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