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对《关于上报省道河龙线博野县城改线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进行了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关于上报省道河龙线博野县城改线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发改交通〔2014〕78号)和《关于省道河龙公路博野县城改线段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4〕229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改善行车环境,满足交通量增长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河龙公路(黄骅至榆林公路g337)博野县城改线工程。
二、路线起自博野县养护工区附近的河龙公路,向北经杜各庄村向东,经屯庄营村南,终于张岳村南与现有河龙线相接。路线全长10.2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1亿元。资金来源: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干线公路投资政策安排补助外,其余资金由你市政府财政解决。
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城镇规划和区域路网规划,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和起终点方案,深化与其他道路的交叉形式,合理确定技术标准。
(二)做好与规划、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