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4]480号文《关于南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益阳市按照国家要求和城市规划实施南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业主单位为南县房地产管理局。项目选址于南县境内的华阁镇、茅草街镇、南洲镇 、青树咀镇及明山头镇,分五个小区建设,治理改造棚户区1101户。就地新建华阁小区,安置南县超红家具厂棚户区居民,小区总建筑面积1159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519平方米、144套(安置棚户区居民135户),垃圾站、门卫等建筑面积71平方米;异地新建拓普小区,安置湖南省建材纸厂棚户区居民,小区总建筑面积4030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7948平方米、488套(安置棚户区居民441户),社区服务、医疗、市政公用等建筑面积2360平方米;异地新建永安小区,安置南县砖瓦厂棚户区居民,小区总建筑面积256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589平方米、306套(安置棚户区居民298户),社区服务、医疗、市政公用等建筑面积1095平方米;就地新建青树咀小区,安置南县青树嘴建材厂棚户区居民,小区总建筑面积1142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349平方米、132套(安置棚户区居民125户),垃圾站、门卫等建筑面积71平方米;就地新建明山小区,安置明山头镇造纸厂棚户区居民,小区总建筑面积899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74平方米、108套(安置棚户区居民102户),垃圾站、门卫等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145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306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适当配套基础设施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