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4]483号文《关于醴陵新民瓷厂、瓷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株洲市按照国家要求和城市规划实施醴陵新民瓷厂、瓷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业主单位为醴陵新民瓷厂、瓷泥矿,项目治理改造棚户区230户。选址于醴陵市王仙镇新民瓷厂区,就地新建小区总建筑面积2310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545平方米、230套(其中安置棚户区居民230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38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526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336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68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适当配套基础设施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