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对《关于呈报湄洲岛一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进行了批复。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湄洲岛一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发改 〔2014〕96号)收悉。省海洋与渔业厅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闽海渔函〔2014〕112号)、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意见(闽海渔函〔2014〕88号)、海域使用预审意见(闽海渔审〔2014〕19号),莆田市环保局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2013〕预31号),湄洲岛管委会出具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湄管政综〔2014〕41号),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工程规划选址意见(选字第350398201305005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项目评估报告(闽投审业〔2014〕3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湄洲岛地区渔船停泊作业和避风条件,提高海洋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海岛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由莆田市湄洲岛渔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湄洲岛一级渔港工程。项目地点在福建省湄洲岛,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防波堤总长1200m(其中:东防波堤500m、西防波堤700m);码头总长613m(其中:西防波堤内侧设码头270m,东侧物资码头120m,西侧小船码头223m);护岸总长1350m(其中:东侧外护岸长300m,西侧外护岸长240m,东侧内护岸长380m,西侧内护岸长430m);
(二)港池及航道疏浚46.33万m3;
(三)陆域形成总计12.3万m2(其中:东侧陆域形成4.46万m2,西侧陆域形成5.45万m2,西侧现有陆域2.39万m2);
(四)渔港综合管理中心建筑面积980m2,以及配套建设堤头灯、消防船、渔船进出港身份自动识别系统、通信导航设施、渔港led显示屏及水电、环保等项目;
(五)形成港内水域36万m2,港内有效避风32.5万m2。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20万元,其他费用2469万元,基本预备费1088万元,专项费用46万元。资金除国家和省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项目单位要按照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渔政执法码头布局,加快项目建设,及早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港区水体污染事故,要制定详细的渔港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五、请按以上原则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下一步报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