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改委批复了张家寺服务区加气站项目。
省交通服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建设张家寺服务区加气站的请示》(甘交服〔2014〕23号)收悉。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加油(气)站发展规划的通知》(甘发改经贸〔2012〕2235号)精神,该加气站属规划内新建项目。经研究,同意建设张家寺服务区加气站。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张家寺服务区加气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g6京藏高速公路甘肃段张家寺服务区(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张家寺村,京藏高速公路兰海段k1654+500米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
甘肃省交通服务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张家寺服务区加气站分a、b区建设。其中a区加气站占地面积2822平方米,建设站房220平方米,罩棚300平方米,设置60立方米lng储罐1个,lng加注机2台,cng储气瓶组1套,cng加气机2台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并配套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附属设施。
b区加气站占地面积2736平方米,建设站房195平方米,罩棚290平方米,设置60立方米lng储罐1个,lng加注机2台,cng储气瓶组1套,cng加气机2台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并配套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附属设施。
五、项目建设投资及来源
张家寺服务区加气站总投资1572.9万元,其中a区项目投资790.49万元,b区项目投资782.41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六、其他
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必须符合国家加气站建设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要求,必须按照质量监督、计量、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环保、压力容器管理等部门的规定。项目完成由我委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