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泰山学院学生活动与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鲁教计函〔201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缓解学校学生就餐条件紧张的状况,满足学生活动的基本需要,同意泰山学院新建学生活动与食堂综合楼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泰山学院南校区内。
(中间略)
四、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项目建设中,要遵循各项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