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发改委对《关于要求批复福建省连城县闽江上游龙岩连城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进行了批复。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福建省连城县闽江上游龙岩连城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业〔2014〕12号)及相关附件悉。闽江上游龙岩连城段防洪工程项目省水利厅分别以闽水规计〔2012〕42号文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以闽水水保〔2012〕114号文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闽水建规字〔2013〕28号文出具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省国土资源厅以闽国土资规 〔2013〕预010号文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龙岩市环保局以龙环〔2013〕465号文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连城县政府以连政综〔2013〕440号文批复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连政综〔2013〕254号文批复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连城县林业局出具了建设项目未占用林地证明,连城县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14〕22号文提出了评估报告。建设闽江上游龙岩连城段防洪工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连城县防洪体系,提高连城县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连城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闽江上游龙岩连城段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连城县辖区内相关河段。
二、项目业主:连城县堤防管理所。
三、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一)新建防洪堤9段、总长43.554km,其中江坊堤段3.097km、揭乐堤段7.176km、罗坊堤段2. 927km、北团堤段13.018km、四堡堤段4.198km、塘前堤段1.851km、曲溪堤段3.438km、姑田堤段6.545km、赖源堤段1.304km;新建排涝水闸6座,旱闸8座,排水涵管40处,排洪渠0.870km,河道清障。
(二)设计标准:江坊堤段、揭乐堤段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相应堤防及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罗坊堤段、北团堤段、四堡堤段、塘前堤段、曲溪堤段、姑田堤段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相应堤防及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赖源堤段按护岸设计。
江坊堤段、揭乐堤段按5年一遇的排涝标准设计,罗坊堤段、北团堤段、四堡堤段、塘前堤段、曲溪堤段、姑田堤段、赖源堤段按3年一遇的排涝标准设计。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343.12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由连城县负责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总工期按3年控制。
六、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批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原则同意连城县政府批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请切实采取相关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其它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项目设计,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水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用林报批工作。
(三)请连城县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见附件2)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