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怎么写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选址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选址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下面是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范文,仅供参考。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吴江市建设局制

  项目名称 申请建筑面积

  申请地点 申请用地面积

  申请所附资料

  1、用地申请报告(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及选址要求)

  2、意向选址位置1:1000地形图(标出用地范围)

  拟建意向图

  4、

  5、

  6、

  (以上由建设单位据实填写)

  说明事项

  1. 凡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建设单位须向建设局规划管理科(处)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市建设局规划管理科(处)根据城市规划审核准予选址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图,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且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同时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3. 建设单位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图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预审、建设项目立项等手续。已核发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同时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设计。

  4.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逾期自动失效。

  镇规划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日

  项目会审审查意见

  责任人签名:年 月 日

  科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日

  局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日

  市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日

  吴江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存根

  吴选址字 第号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

  拟选位置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意见

  备注

  本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核发之日起6个月。

  核发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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