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应报省、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由具备甲级或乙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以下是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的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
(一)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环境保护行政工干部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申报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更多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问题请继续浏览尚普咨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