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财政和旅游部门出台了《淮北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补助方式、项目申报和审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淮北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侧重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旅游新业态项目、旅游基础工作、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企业融资、旅游商品研发、旅游奖励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旅游项目等9个方面。资金在安
排使用上遵循“运作规范、强化引导、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针对不同项目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和担保贴费、以奖代补3种补助形式。其中,直接补助适用于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旅游规划、旅游基础工作、旅游宣传促销等项目;贷款贴息和担保贴费适用于重点旅游开发、旅游商品研发、旅游新业态等项目;以奖代补适用于旅游景区升级、乡村旅游开发以及对地方社会、经济贡献突出的旅游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