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塞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塞县文化艺术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文艺配套奖励、文艺精品项目扶持、重点文化项目资助,随着事业发展和财力增长,将逐年提高标准。
文艺配套奖励指,代表该县或经该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选送,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的文学、广播电影电视剧、戏剧、音乐、书法、摄影、舞蹈、美术、曲艺、民间文化艺术等作品的创作、表演、编导、参赛、参展、参演等评比活动获奖的集体和个人,集体最高奖2万元,个人最高奖8000元。
文艺精品项目指,该县文艺创作人员以安塞为题材策划、创作的,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全方位展示安塞发展建设成就,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图书、广播、电影、电视剧(含专题片、动漫)、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和部分需扶持的文学艺术精品。项目按照一项一报或一人一项,每年组织申报一次,采取自主申报、组织推荐、筛选审定的办法,资金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资金的30%,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拨付剩余70%资金。
重点文化项目指,县委、县政府批准或同意实施的文化事业发展项目、文化产业开发项目、文艺人才培训项目等。仅对相关项目在正常投资或拨款渠道之外适当予以资助、扶持,不作为项目实施的主投资渠道。
安塞是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剪纸之乡、腰鼓之乡、农民画之乡、民歌之乡),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该县的黄土风情文化产业园区已初具规模,文学、民间艺术、摄影、书法、曲艺、影视、歌曲等领域亦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