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在财政再评价中获得95分的高分,评为“优秀”等级。
自2009年起,江苏分批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并从2010年开始,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再评价工作。三年来江苏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建立了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3年省级财政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9.5亿元,比2009年的1.95亿元增加7.55亿元,增长近4倍;2013年市县财政投入11.5亿元,比2009年的4.45亿元增加7.05亿元,增长1.6倍。同时为整体推进重点县建设,集中打造重点县示范片,各级财政积极整合涉农专项资金。2009年-2013年省级财政整合了里下河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等专项资金近6.5亿元。
为确保重点县项目立项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及地方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江苏省财政厅、水利厅进一步创新立项机制,在确定年度重点县时,实行小农水重点县竞争立项制和配套资金承诺制,将政府重视程度、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质量、上年度农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今后三年重点县项目地方配套承诺等等作为主要评分竞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实行区域竞争和整体竞争相结合,确保竞争立项的公平、公正。对近三年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不力、使用不规范,在省级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县(市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推行项目竞争立项,极大地调动了全省各市县政府小农水建设的积极性。
据了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以后,通过集中投入,成片治理,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灌排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综合效益十分显著,深受农村基层和农民的欢迎。据统计,2010—2012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8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97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6.97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3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8.36亿元。
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将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创新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