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委宣传部获悉,我省2013年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我省凡2013年正在创作(已完成初稿或部分内容),符合有关规定的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影视剧(含动画片和广播剧)、舞台剧、电视纪录片、歌曲,均可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项,各市州、省直各单位一个门类限报3项(省文联、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每个门类限报5项)。申报人需按程序和要求在11月5日前申报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已获前七届资助、尚未通过验收的作品,其创作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资助项目。
省委宣传部开展的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是为了促进和繁荣我省文艺事业,推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目自2005年实施以来,已产生了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的优秀文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