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中小企业局了解到,济宁市开始组织申报2013年第二批市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方式。资助标准分为,创业示范基地项目补贴、欠发达县民营经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贷款贴息、创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补助、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无偿资助等4个方面的资助。
申报创业示范基地项目补贴的项目,应为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和为基地内创业企业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融资指导、法律顾问和财务管理等各类增值服务等,以及为完善基地服务而实施的基地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采取低价或无偿租赁厂房给予适当补贴。每个县市区推荐1至2个。将按照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给予适当补贴,厂房低价或无偿租赁费用给予5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欠发达县民营经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贷款贴息的,民营经济园区应是县市区统一规划,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微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优先补助层数多、入驻率高、主导产业突出的标准厂房项目。对民营经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欠发达县,给予不高于3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
济宁市将支持中小企业国内市场开拓。支持中小企业为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产品对接活动,参加国内经贸洽谈、科技博览等活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经贸洽谈、科技博览活动,对其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特别装修费、展位费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