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采取八大方面的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现代农业新格局。
海南品牌农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
近年来,海南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8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件,“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589个,为进一步推进海南农业品牌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但总体上看,海南品牌农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牌数量较少,缺乏具有较强市场占有率、竞争力、认可度的知名大品牌。二是品牌经营主体实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较弱。三是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不健全,存在“有品无牌”、“一品多牌”、品牌“乱、杂、弱、小、散”现象,品牌政策支持和市场监管亟须加强。
品牌农业是农业增收的根本途径
习总书记在海南视察时强调:“要使热带特色农业真正成为优势产业和海南经济的一张王牌。”
品牌农业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的总抓手,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
《意见》指出,要把发展品牌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主攻方向,通过品牌创建,全面提升海南农业标准化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农民综合素质,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意见》还指出,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大幅度增加品牌经济总量。
八项措施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化
据介绍,海南将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化。八项措施包括制定实施品牌农业发展规划,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产地环境;强化农业标准化和园区化建设,夯实品牌农业基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培育品牌创建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技兴农工程,提升品牌农业科技含量;强化农产品品牌认证、保护与市场监管工作,构建品牌成长壮大良性机制;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明年起每年设1亿元专项资金
为加大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从2014年开始,省政府每年设立1亿元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园区建设、原生地品种保护开发、农业品牌科技创新、品牌营销推介及品牌企业贷款贴息及奖励。
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将探索研究制定休闲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用地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品牌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生产用电需求,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放宽担保条件,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