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晋城市全省率先尝试政府资金竞争分配新模式,对非资源类县域主导产业6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今年(2013年),该市又将竞争性分配方式引入2013年度发展县域主导产业专项资金、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部门预算所列“设施蔬菜”专项资金等,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
为做好资金分配工作,晋城市进一步完善制度办法,在2012年出台的《晋城市发展县域主导产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等制度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晋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城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探索建立转型综改资金统筹使用制度的实施方案》、《晋城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9月报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意见》,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上坚持普惠制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信用担保、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进行,推进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在设立、分配、使用、监督和评价等管理上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
同时,今年该市进一步规范了评审流程,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由市财政局监督部门抽取确定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审办法采用专家评审与第三方评价两项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增加了实地考察环节,加大了对产业发展实绩真实性的考量,评审程序更为科学,评审标准更加客观。明确了市财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市级主管部门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并按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从而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