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申报2013年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3年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根据《通知》,今年可申报我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的学校分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学校,民办高中、民办幼儿园等4类,要求申报学校除了满足教育年检结果为合格条件外,还需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有独立校园,招生、收费实现零投诉等。
由于今年市政府已从2013年和2014年的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中每年划出500万元用于奖励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2013年和2014年,民办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不列入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民办学校申请到扶持专项资金后只能用于添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等师资队伍建设的项目;学校开展教科研活动项目中的一项。
■申报条件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条件
具有3年以上办学历史,发展潜力良好,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4000人以上(艺术类院校可适当放宽)。
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学校申报条件
具有3年以上办学历史,发展潜力良好,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00人以上(艺术类中职学校可适当放宽);被评为省级以上重点中职(技工)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民办高中(含完中和多层次学校)申报条件
具有3年以上办学历史。办学规模:高中部1500人以上。(办学质量好的学校,规模可适当放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审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学有特色,教育教学质量好。重视学生德育工作,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民办幼儿园申报条件
具有3年以上办学历史,办园规模180人以上;办园质量较高,以素质教育为重点,重视幼儿日常行为习惯培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幼儿园没有出现“小学化”教学现象。